担保公司职能的实现必须依靠风险防范机制来保证。公司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以预防为基本原则,着手建立包括担保风险测评系统、担保风险控制系统、担保风险监管系统三个部分的风险防范体系。
首先从风险管理的理论出发,对担保将涉及的房产项目风险,市场运作风险,个人道德,心理风险,资信状况,利率变动风险,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影响等诸多因素进行分类测评,综合考察,针对本企业经营风险分散程度高、不确定性大、探索性强的特点,采用财务型非保险转移风险控制技术:即以内控为主,在对风险加以判断、归类和鉴定风险性质的基础上,加强在企业内部的风险控制,并从财务上加以考虑和防范,为各类风险提取专项储备基金,专款专用,以丰补歉,为风险处理提供必要的经济保障,为解除债务危机提供财务基础。
针对抵押物的特点,搞好抵押保证的程序管理。抵押保证的程序及其管理是针对担保的各种风险总结出的制度化的循序管理的规则,首先包括收件程序,对贷款人的一切情况争取了解透彻,做到心里有数;其次,进行计算机风险初评,对借款人总体条件给出定量指标,以此作出客观评价,确定分数和等级。第三,对申请条件和资金信用进行实地调查。实地调查结果形成报告交给初审人员进行初步审核及复核,然后复审部门进行复审,领导审核后才能出具保函,承担担保责任。后续步骤还包括对抵押房产估值,抵押物押后监管,违约和特殊事故的处理,违约人善后安置等一系列程序。
考虑到循序管理只控制担保的基本风险,但并不能排除所有的风险,因此,在抵押物风险产生并导致偿还风险时,进入出险后经济补偿程序,为此在财务上采取必要措施,针对不同种的风险类别专项处理,运用精算原理,借鉴成功经验,参考经验数值,设定不同的计提比率,设立了多项风险准备金,为风险处理提供必要的经济保障;为避免担保过程中出现因工作疏漏和缺陷引起的不必要风险,监管程序全程介入风险识别、处理过程,形成对担保公司内人、财、物经营运作的全方位、多角度的监管,确保公司合规合法经营,稳健审慎操作。 |